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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御宅屋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 作者: 一只贝壳 时间: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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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别的方法么?

    大智道,这是第二个问题。

    这也算第二个问题?

    当然算。

    陆小凤只好叹口气,又花出去五十两银子。

    你可以顺着菩提庵所在的山往前走,大约过半个时辰,就会看到一条河,这时再顺着河走,就会看到一个峡谷,峡谷处有一线天,顺着潭水游过去,那里面的山谷就是神水

    陆小凤沉思一会儿,又扔了银子进去,水母姬有没有弱点?

    大智大通没有说话。

    陆小凤只好再说一次,她这个人有弱点么?

    大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本是没有弱点的,可你若是去了,她就有了。

    大通也叹气,你去了,沈百终也一样会去不是么?

    这意思就是水母姬不如沈百终。

    陆小凤这下总才算彻底把在心上的石头翻下去,只觉得浑身轻松,道了声谢就往回走。

    现在一切问题刃而解,只需要等沈百终忙完他手里的事情,就可以出发了。

    在江湖上跑来跑去岂不也是一种乐趣?

    陆小凤乐颠乐颠地找个茶馆坐下,要了一壶香片。

    太这时已经高升,有一些刺眼,陆小凤喝着喝着,就觉得饿了,于是站起来决定去买几个烧饼吃。

    他刚站起来,就看到地上有个圆圆的影子。

    再一扭头,就看到了老实和尚。

    除了和尚以外,谁还会有这么圆的影子?

    老实和尚正在啃一块烧饼,他啃的烧饼就是陆小凤想吃的那一家。

    于是陆小凤便摸了过去,坐在了和尚的那一桌。

    大家一般不喜和和尚坐一起的,因为大家会觉得尴尬,觉得不太对得住人家,担心扰了人家修行。

    可老实和尚不太一样,大家不愿意过去,是因为老实和尚很脏,大家都害怕虱子。

    但是陆小凤从不会嫌弃自己的朋友,更何况老实和尚也并不是真的很脏。

    陆小凤?

    是我。

    老实和尚捂紧了烧饼,你又要做什么?这可是和尚的午餐。

    我用这里的馒头和你换。陆小凤笑道,和尚的心肠应该好一点的,你忍心看到我挨饿么?

    我忍心。老实和尚慢慢道,你为什么不去吃馒头?为什么不去找沈百终下馆子?

    陆小凤摸摸鼻子,他发现楚留香的这个习惯真的会让人上瘾,因为沈百终现在正忙。

    忙什么?

    上朝。

    上朝是皇帝的事情,和沈百终有什么关系?

    他也要跟着一起上。陆小凤道,他们的关系本就很亲密,皇帝上朝的时候,沈百终就站在他的龙椅后面。

    老实和尚瞪大眼睛,那文武百官岂不也一同给他下了跪么?

    嗯。

    有的时候他们还会说一些悄悄话的。陆小凤叹道,不过每一句悄悄话都不是那么好听,所以才总是有人被抄了家。

    锦衣卫,唉,锦衣卫。老实和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锦衣卫都是很可怕的人,你这个酒鬼竟然能勾搭上锦衣卫的指挥使,实在是个奇迹。

    陆小凤抬手叫来小二,要了一盘馒头,然后便把手伸向了和尚护着的烧饼。

    老实和尚当然不会拦他,他并不是一个笨蛋,陆小凤馋他的烧饼是假,实际是想请他吃馒头的,老实和尚怎么会看不出?

    任何人到陆小凤这样的朋友,也实在是一件很幸运很幸运的事情。

    热气腾腾的白馒头很快端上桌来,老实和尚吃了几个,好像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似的,用胳膊肘怼了怼陆小凤,道,你认不认识快网张三?

    认识。

    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当然是。

    老实和尚的表情严肃起来,那么你最好现在就走。

    走?去哪里?陆小凤疑惑道。

    去买一口棺材。老实和尚道,你的钱若是不够,我还可以借你几两。

    陆小凤紧张道,张三死了?是谁干的?你怎么知道?他的尸体又在哪里?你

    老实和尚打断他的话,他还没有死,不过也快了。

    陆小凤立刻站起来要走。

    老实和尚却又开口了,你不用着急,因为急也没有用的,你即使赶过去,见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是谁?

    老实和尚摇摇头,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穿着一双很亮眼的红鞋子。

    那双鞋子说不定就和叶孤城看见的一样红。

    叶孤城现在就站在长街上。

    他对面的女人穿着的,就是一双红鞋子。

    这两双红鞋子,是不是同一双?

    第32章 法外狂徒

    沈百终坐在太和殿顶上,静静地看着下面走过的群臣,这个位置很好,能看清所有的人,他们与谁好,与谁一起结伴而行,都能看得很清楚。

    而记下这些,就是沈百终的工作之一。

    江湖事与朝廷事向来是分开的。

    读书人从来都看不起武官,自古文人相轻,文武中也是如此,他们从不屑于去看江湖人,但生命收到威胁时,却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样快。

    这岂不也是人的卑劣之处?

    人们总是更在乎自己的优点。

    他们看到自己的优点时,就容不下别人的缺点了。

    沈百终捧着一个小本子,在金三影的名字旁一丝不苟地画了个小圈。

    江湖上最有势力的地方不是原东园的无争山庄,也不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家庄,而是金太夫人的万福万寿园。

    金家从没有出过什么顶尖的武林高手,可金太夫人的子孙却个个很有门路,她有十个儿子,九个女儿,这些人不是帮主,就是镖头,或者干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

    凡是你能想到的产业,他们全部都已涉足,这样的家族,即使水平不高,势力也足够可怕,更何况他们其实都不差。

    金三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三个儿子,弃武从文进了庙堂,现在已是吏部尚书,称得上是位及人臣,大权在握。

    朝堂中还有一位金二桥,出身军伍,戍边多年,众多将军中军功最盛,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个儿子。

    文武双全,自古以来就是大忌。

    皇帝之所以还没有动手收拾他们,只不过是信任沈百终的锦衣卫罢了,真要动起手来,只需一晚,世上就再也不会有万福万寿园。

    这样简单的道理怎么会有人不明白呢?

    金三影为什么还要去与户部尚书攀关系?

    他为什么要每年出一趟海?

    海外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去?锦衣卫的势力并没有延伸到海上去,那里只是当地的官员在管。

    飞鸟从紫城的空中划过,落到碧瓦红墙之外。

    风虽不大,天却很高,云也快速地过。

    沈百终抬头看了一眼,就又低下头去。

    百终,过来。

    突然有一个人的声音传来。

    沈百终再往下一瞧,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

    李全穿着整齐,拿着一柄拂尘,站在朱红的柱子旁,显然也是刚下朝。

    上面凉,快下来。李全笑眯眯道,我给你留了点心和热茶,快下来。

    嗯。

    沈百终明明是在威严十足、深不可测地监察百官,飞鱼服与绣刀都很有威慑力,在李全看来却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顶上发呆犯傻。

    他只觉得沈百终坐得很端正,很可

    天下所有的家长看到孩子在高处,总都是要担心的,李全也一样。

    沈百终从高高的太和殿顶跳下,落在地上的声音甚至不如一片羽大,哪怕是飞鱼服宽大的衣摆,也没有发出半点摩擦声。

    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没有一个往回看,他们察觉不到沈百终的视线,也不会知道有人落了下来。

    百终啊,最近在忙什么?

    在忙独孤九剑的案子。

    李全叹口气,从袋子里掏出许多银票来,絮絮叨叨地往沈百终口袋里,这是皇上给的,你都拿着,不要怕浪费,只管花就是了。水母姬听起来就不像什么正经名字,那什么雄娘子更是

    老人家简直要愁成秃子,世风下,什么人都出来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的,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还有龙之好?

    沈百终认真思考起来,他虽没有听过雄娘子玷污过男人,却也不能否认这件事,于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终越觉得骄傲,自家孩子长相和格都是万里挑一,钱和权也是从来不缺的,除了平里呆一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的人,听说江湖上风气一直不正,那什么粉燕子,就是出了名的贼,喜穿着粉衣服招摇,只男不碰女

    百终,你听我说,你看见了雄娘子,要么一剑刺死,要么就带着陆小凤。李全见陆小凤见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认陆小凤确实是大侠中的大侠,男人中的男人,那一身潇洒的气质是谁也比不了的,从没有人能和浪子比潇洒,雄娘子若是喜男人,一定能看得上陆小凤,你若是一时半会杀不了他,就让陆小凤去,你去解决水母姬。

    陆小凤去对付雄娘子当然比对付水母姬要安全,沈百终本就是这么打算的,所以立刻点头。

    好。李全意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终点点头,还没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手里的录本我去送吧。

    本是普通的本,蓝的封皮,里面是颇有风骨的字,沈百终练武,他的字里好像也藏着凌厉的刀锋,他的家教极为严格,所以这字里的刀又带着刀鞘,他的人温和正派,这字就又显得行云水,这样的字是谁也模仿不了的。

    所以北镇抚司从不怀疑指挥使的书信是真是假,这样的字,除了沈百终以外,恐怕再没有别人写得出。

    矛盾总是引人的,不是么?

    更何况这矛盾是真的。

    叶孤城是一个剑客,顶级的剑客。

    他看人总是先从手看起,一个人的手,若是保养的很好,那么他练的武器总该是手上用的,若他总想下意识地抓些什么,则说明这个人练的不是刀就是剑。

    叶孤城已看出公孙大娘是位剑客。

    公孙大娘也已看出街对面的人就是叶孤城。

    她更看出了叶孤城已发现自己是个剑客。

    汗已浸了公孙大娘的衣背。

    因为她现在扮的是一个老太婆,卖栗子的老太婆,不仅有七老八十的脸,还有八九十岁的,她的几乎弯到地上去,人也一直装作看不清东西的样子,这样的人,怎么能是个剑客?

    而叶孤城不仅是南王世子的师父,还是沈百终的朋友,公孙大娘犯的事情,已全和他沾了个遍,这怎能叫人不害怕?

    叶孤城虽对用剑的高手很兴趣,却并不认识公孙大娘,所以他并不打算做些什么,他来京城的目的并不是和人比剑。

    他是来找沈百终的。

    两人已擦肩而过,叶孤城目不斜视,笔直得向前走去,好像从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他的眼里很少能看进去东西,他也很少关注别人,他并不好奇一个剑客为什么扮做老太婆,也并不好奇初夏为什么会有栗子。

    就算是有一匹马骑着人在街上跑,他也不会好奇的。

    他的眼里只有剑。

    他只需要忠诚于剑。

    就在公孙大娘长舒一口气时,一个人突然从街角窜了出来。

    这个人神慌张,虽捂着肚子,血还是不断从他的指里滴出来,他跑到哪里,血就滴到哪里,一路上撞翻了两个首饰铺,三个糖人铺,还有一个风筝铺,眼看着就要砸进路边的馄饨锅里去。

    锅里冒着热气,正煮着几十个香的馄饨,馄饨虽然香,水却是开水,这人若是一头砸进去,不死也要褪一层皮。

    开店的老板吃了一惊,胡子都要被自己揪下来,连忙拿布垫着把手,要端起锅来,却还是迟了一步。

    这人虽逃得慌不择路,轻功却实在好,哪里是普通老人家能躲得过去的,老板端起锅来,本是想要帮忙,却只会让这人掉得更快,就好像是抄起勺子去接菜一般,菜还没反应过来,就到了勺子里去,这分明是拿锅去接人,接得还很准。

    张三冲到了锅前,才终于从公孙大娘的剑气中回过神来,他一回过神,就看到了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只来得及翻一个跟头躲开,然后就踉跄几步,趴在了叶孤城的身前。

    鲜血出,朝着叶孤城的方向蜿蜒而去,好像一个箭头指出了杀人凶手。

    街上的人们见势不妙,早已跑远。

    叶孤城甚至看到有人跑向了北镇抚司的方向。

    即使是他,也不能再无动于衷。

    他正打算把地上的人扶起来,就又看到街边奔过来一人。

    锐利的风声响起,几道金的光芒向着叶孤城扑来,叶孤城刚一躲开,青石板地上就响起了锵锵两声,他再一拔剑,就斩碎了五六个铜钱。

    而钉在地上的,也只不过是铜钱而已,这两枚铜钱深入石板,已全部陷了进去,这时就算是一只鸽子落下,石板也会立马裂开。

    公孙大娘暗叹一声,躲到身后的屋子里去,几息过后,就已越过矮墙离开长街,叶孤城和陆小凤都在,张三怕是想死都难。

    她只能再回去找金九龄商量。

    陆小凤风风火火地赶过来,一看见张三倒在地上,就立刻将身上为数不多的铜钱都掷了出去,他当然能看见这人没有穿红鞋子,所以故意瞄偏,只是为了走他,并没有下死手。

    看出叶孤城没有杀意,陆小凤就立刻把注意力放在了张三身上。

    而张三也紧紧抓住了陆小凤的脚。

    你怎么样?

    张三吐出一口血来,脸惨白,我还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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