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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叫夫君 贪你无厌 影后有三好 《卡侬》 穿越诸天的僧人 全本小说
新御宅屋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太玄战记 作者: 风御九秋 时间: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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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找客栈的同时,他也在倾听城里人的谈,快速学习他们彼此之间的称呼和说话的方式,用现代的话说金木水火四族属于少数民族,土族才是汉族,土族人的言行举止更像现代人,土族城池跟明清时期的城池也很相似。

    令他觉欣的是这时候土族人和金族人的口音没有很大的区别,不会一听口音就知道他是外地人。

    “两条鱼换你一只野。”路旁有人喊道,他喊的不是野而是雉,这时候家里养的叫,野外的就叫雉。

    “有人要了。”吴东方随口说道,他走在路上显眼,得用这种方法告诉周围的人他在这里有人。

    他找到了饭馆儿,与金族直接在路边卖烤猪不同,土族也就是汉族人开的饭馆都在屋里,外面挂着旗,旗上画着酒坛子。

    吴东方看到饭馆并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在饭馆对面的米铺门前停了下来,佯装看米,竖着耳朵听对面酒馆里的声音,等到听到有人点了酒菜,方才转身走进了饭馆。

    这处饭馆大,有十几张桌子,吃的东西都摆在东墙的架子上,柜台在北面。

    吴东方进去之后并没有选择角落,而是坐到了门旁的一张桌子,冲着忙碌的伙计招了招手,伙计跑了过来,他拿出了那块棺材里捡到的小玉璧,“两张饼,一碗糜。”

    伙计接过那块玉璧,转身送给了掌柜的,掌柜的看了看,收了起来,拿出十几枚贝壳递给了伙计。

    伙计把贝壳捧了回来,吴东方也不多说话,进了怀里,他又懂了一件事情,这时候的人不认黄金,认玉,玉和酒一样,都是硬货。

    店里没有酒坛,在柜台西面有两口酒缸,吴东方看了一会儿,发现客人在喝酒的时候都会先给钱,东面那口酒缸里的酒是一个贝壳一碗,碗很大,比河南人吃面的碗还大。西面那口酒缸里的酒是两个贝壳一碗。

    等到伙计送饭过来,吴东方自怀里摸出一个贝壳,指着那个便宜的酒缸瓮声说道,“来一碗。”

    伙计用竹筒盛酒送了过来,吴东方喝了一口,暗暗皱眉,跟七月的酒相比,这酒就是猫

    掰开面饼,他惊讶的发现面饼竟然是小麦做的,他本以为夏朝除了豆子就是小米,没想到这时候已经有小麦了,香,真香啊,唯一的病是麸皮没筛干净,不过这也不错了。

    所谓的糜其实就是汤,跟羊汤差不多,不过不是片状的,而是切碎熬烂了的,有点像包饺子剩下的馅又加水煮了,不过好喝,跟刺猬相比,也没什么难吃的了。

    他进门的时候店里就已经有几桌食客了,这些人都是城里人,穿的很干净,桌子上的菜也多,他一进门就引来了众人的斜视,这些天在野外逃命,衣服破的不成样子,蓬头垢面,跟叫花子没什么两样。

    吴东方不管他们,只顾吃喝,他没去过太多的地方,只去过金族的城池,跟金族城池相比他更喜土族的城池,这里是汉人住的地方,人们的言行举止跟城里的建筑和明清时期有六七成相似。

    吃饭的时候他脑子里浮现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还能回去该多好,把这里的所见所闻都带回去告诉自己的战友,他曾带队荣立两次二等功,这样的战绩明年应该就能升正连,只要心怀忠诚,多立战功,正团,正师都有可能,要是立下奇功,备不住有朝一就能挂上将星,可是所有的这些都随着这次意外成了泡影,失落,除了失落还是失落。

    每个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些人一旦心情不好就会持续很长时间,而吴东方不是,他心情不好很快就能自己扭转过来,倒霉的人太多了,不只有他一个,既然是意外就没个准儿,没穿到遍地恐龙的侏罗纪就不错了,有吃有喝还有人,还想咋地。

    就在他虎咽的时候,门外进来两个人,一个女人扶着一个老头儿,老头儿看着像六十来岁,实际年纪可能没那么大,这时候生活条件不行,人都显老,应该也就五十来岁。他身边的女人有二十来岁,面黄肌瘦,脸盘跟老头儿有点像,应该是父女。

    两人进门,先冲掌柜的弯了弯,转而站到了门旁,老头儿脖子上挂着条绳,绳子上吊了个鼓。女人手里拿着一对小锣,成对的好像不叫锣,应该叫镲子,是个乐器。

    父女俩站好之后老头儿开始拍鼓,女人开始唱,唱几句会轻轻打下镲子,吴东方回来之后头一次听到音乐,这时候的音乐已经有了五音,女人属于美声唱法,女低音,但唱的什么完全听不懂,因为没歌词儿,只有调儿。

    这父女俩自然是卖艺的,唱的时候屋里的客人都在转头看,侧耳听,但等人家唱完拿出了陶罐,所有人都扭头不看人家了。

    父女二人也没有赖着不走,女人扶着老头儿转身就想离开,吴东方见他们面有饥就冲他们招了招手,“过来,我请你们吃饭。”

    他样子比较凶,父女二人犹豫着不敢来,吴东方走了过去,掏出几个没捂热的贝壳到了老头儿手里,“拿去买吃的。”

    老头儿一脸的惶恐,懦懦着想要说话,等他张开嘴,吴东方已经回到座位坐了下来。

    老头儿和那女人过意不去,走过来道谢,吴东方见他们的陶罐里有米粒,这才明白他们刚才只想要饭,对他们印象更好,抬手招来伙计,拿出贝壳让伙计给他们父女盛了些汤,拿了几张饼。

    父女二人连声道谢,他们没什么能够报答吴东方的,就站在桌旁再度开唱,没唱几句,一个酒碗飞了过来,砸到了女人身上,“唱的太难听了,滚出去。”

    父女二人急忙收声,惊恐的退到了墙边。

    吴东方扭头看去,只见扔酒碗的是屋子正中的那桌食客,那一桌有五个人,虽然穿的好,长的却不咋地,一个个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好人。

    “走吧。”吴东方收回视线冲父女二人摆了摆手。

    父女二人再度道谢,低头离开。

    二人走后,吴东方也站了起来。

    “真是大善人哪。”有人说道。

    吴东方没有应声,在所有人都不干好事儿的时候,干了好事儿的那个人就会受到众人的愤恨。

    “死娘的东西。”有人骂道。

    吴东方还是没吱声,转身向外走去,他是逃犯,不能惹事儿。

    但他的隐忍并没有换得对方收手,反而让对方觉他外强中干,几个人走过来拦住了他,“昨晚我家中丢了东西,那个贼的背影跟你一模一样。”

    吴东方没有接话,如果他强硬起来就免不得动手,一动手就会惊动官府。可是如果他继续忍,对方接下来就会进行搜身,一搜身他的身份就会暴

    第五十五章 孛马

    吴东方自脑海里快速思考,打,还是不打?

    思考的结果是不能打,这几个人穿的很好,不像是普通的地痞氓,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样的背景。

    “我今早刚进城,昨天晚上不在城里。”吴东方高声说道。

    “你说不在城里就不在城里?”其中一人挑衅的推了他一把。

    “你们是什么人?!”吴东方佯装鲁莽,凶狠的抓住了刀的刀柄。

    “瞎了你的狗眼,这位就是马里正的二公子。”有随从指着刚才扔碗那个男子冲他说道。

    吴东方儿就不认识什么马立正牛稍息,但他立刻装出了愕然和惊恐的神情,松开手,低着头,惊恐不安,手足无措。

    眼见自己的名号吓住了吴东方,扔碗的男子很是受用,趾高气昂的戳着吴东方的脯,“以后看见我,绕路走,听到没?”

    “哦,哦。”吴东方低着头,佯装害怕。

    一群人见吴东方屈服了,很是得意,出门往南走了。

    见众人离开,吴东方长出了一口气,大喊一声你妈,把对方打趴下甚至是杀死,看似痛快,实则非常愚蠢,军人不是莽夫,值得打才打,不值得打坚决不打。

    等对方走远,吴东方付账出门,被人欺负了确实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不过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令他非常愉快,足以抵消被欺负了的不愉快。

    买盐巴的时候愉快,找到客栈躺在温暖的土炕上更愉快,如果先前动了手,现在就在逃亡的路上了。

    这里是这座城池唯一的客栈,由于这里靠近江河,少有过路人,故此客栈偌大的土炕上只有他自己,先前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这次他要好好睡一觉。

    从下午一直睡到第二天凌晨,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一觉醒来,神清气,疲惫全消。

    这时候城里已经有早起的人了,吴东方带好东西,用野顶了房费,出了客栈在街道上闲逛,城里的大部分建筑都很破旧,黑白灰是城池的主要颜,不管是建筑,行人的衣服,使用的器物都很少有丽的颜,给人一种觉就像在看黑白电视。

    城东有早市,规模不大,主要有三类商品,奴隶,山货,牲畜。

    奴隶最多,这些奴隶比不上岛上的奴隶,岛上的奴隶年轻强壮的多,这些奴隶以老弱病残为主,呆坐在空地上,衣衫褴褛,眼神空,这些奴隶很便宜,一只羊就能换一个。

    对于自己改变不了的事情,吴东方唯一能做的就是叹气,上次如果不是他执意要带着小哑巴上路,费牧就不会死,每个人都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足够的能力,没有足够的能力还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但会害死自己,还可能连累别人。

    他恨不得把这些奴隶全放了,但他没那么大的能力,等到有了足够的能力,他绝不会允许有奴隶的存在,这种现象是人的泯灭,是文明的污点,与其让后人想方设法掩盖这段不光彩的历史,倒不如直接从源头上废了它。

    这里有卖牛羊猪马的,吴东方有心用玉蟾换匹马,但卖马的农夫不肯换,这时候的换有很大的盲目,人家如果不愿意,贵重的东西也可能换不出便宜的东西。

    就在他想要离开的时候,一头像驴的动物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动物头上长了一支尖尖的长角,有二十多公分长,体形像驴,肚子和四个蹄子是白的,嘴有点像掉光了牙齿的老头的嘴,鼻子像牛鼻子,尾巴也像牛尾巴。

    他从未见过这种动物,好奇的凑上去打量。

    “要买马吗?”货主问道。

    “几个贝?”吴东方问道,这里的人称贝币为贝。

    “五个。”货主说道。

    吴东方怎么看这东西都不太像马,本来他也只是好奇,并不想买,问了价格之后转身想走。

    “三个。”货主说道。

    吴东方摇了摇头,他又明白一件事情,这时候也有讨价还价的现象,并非一口价。

    “一个。”货主说道。

    吴东方转身回来了,给了对方一个贝壳,且不管这东西是不是马,就算是驴也不止值一个贝壳。

    对方递来了缰绳,吴东方牵着它往东走,走了几步觉不对劲,怎么周围的人都在笑。

    离开了市场,到了街上每个看到他的人都会哈哈大笑。

    “老伯你好,请问这是什么?”吴东方拦住了一个面相仁善的老人。

    “你不认识?”老人忍俊不止。

    吴东方摇了摇头,他本以为这东西是个很少见的动物,看样子也不是非常少见,城里的人都认识,唯独他不认识。

    “这是一匹孛马。”老人说道。

    “谢谢老伯。”吴东方道谢,他虽然不知道孛马是什么,却知道买到的是马。

    “这东西骑不得,吃不得,驾不得辕,拉不得物,没什么用处。对了,千万别摘下它的笼头。”老人笑着离开了。

    吴东方不明所以,牵着马走向东面城门,到了城门处守门的士兵也笑,笑的他发,现在城里的人都认识他了,这可不利于他隐藏行踪。

    出了城,他迫不及待的解下了笼头,笼头一去,孛马卷起嘴发出了奇怪的声音,拖腔拉调,有点像驴叫。

    第一声他没听清,等到孛马叫了第二声,他终于听清了,“儿啊。”

    吴东方皱眉打量着它,这家伙一卷就跟老头在笑一样,着实瘆的慌。

    叫过两声,孛马不叫了,吴东方牵着它走,走了没多远,孛马又叫了,“儿啊。”

    吴东方一听急忙把缰绳扔了,“快走,你自由了。”

    孛马并没有立刻跑走,而是仰着脖子又是一声“儿啊。”

    吴东方抡起长弓冲着它的脑袋就是一下子,“滚!”

    孛马吃痛跑掉了,吴东方深深呼平息怒气,这时候怎么会有这种古怪的动物,他终于明白刚才那些人为什么冲他笑了,在人家眼里他就是个花钱买爹的傻子。

    平复了情绪之后,他加快了速度,很多人都看到他买了这么一只废物,这件事情如果被有心人得知,立刻就能猜到这种事情是没见过世面的外地人干的,再打听他的体貌和长相,马上就能确定他的身份,此事对他极为不利。

    这片区域属于平原地区,没有很高的山,以平地居多,不过平地并不一定都是田地,大部分区域还是树林。

    如果他的对手都是普通人,他有把握在这种环境中没谁能抓的到他,但对方是能够飞天遁地的巫师,他走的提心吊胆,走出没多远就回到了树林,在树林里往东走。

    中午十二点左右,出现了岔路,一条继续往东,一条往南,他往南走了,晚上在树林中的一棵大树上栖身,等到天亮之后继续往南走,走出几十里之后发现路旁有一处废弃的小庙,小庙里有一尊泥胎神像,早就残缺不全看不清嘴脸了,这时候的人信仰万物有灵,随便个什么东西就会被当成神。

    找来大量木柴,在庙里生上火。在墙角清理出一块干净的区域,这片区域的大小足够他能躺卧。躺下之后辗转摩擦留下躺卧痕迹。最后再留下面饼的残渣。

    等到火灭了,他离开了破庙,先前所做的这些都是为了误导对方,如果先前的孛马一事,土族巫师就会立刻赶来,他们会着重留意可以休息的地方,他在这里留下痕迹,为的就是让对方以为他往南去了。

    对方得到消息的可能不大,追来的可能也不大,找到这座破庙的可能更小,他这么做不一定有用,不过一旦有用,就是救命的大用。

    出了破庙,吴东方往北走了几里,然后进入树林,斜向东的那条道路,费牧曾经说过要想去到木族,就算是走大路也得一个月,再走半个月到二十天,应该就能到木族了。

    傍晚,天上出现了雨云,他没找到住处,就爬上了一棵三抱细的大树,将树枝砍了一些,在树杈上作了个简单盖子,躲在了盖子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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